各街、镇统计站:
根据省、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今年11月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3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这次调查任务较往年加重,为了进一步完善人口城镇化统计方法,及时反映流动人口市民化进程,社区封面除人口信息外,增加了就业构成、基础设施建设等信息,人记录增加了1/3的项目,各地要及早筹备,确保高质量完成调查工作。为切实抓好各阶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标准时间及现场登记时间
本次调查的标准时间为
二、样本信息的核实
请各街、镇迅速组织力量对2013年人口变动样本点进行核实(资料已下发各地),具体核实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调查小区的隶属关系、名称、城乡属性以及地址码是否发生变化。村级及以上单位的名称和代码以统计局部门统一维护的“行政区划代码库”相关内容为准,时间截止到
(二)调查小区的人口规模发生变化,属于正常现象,原则上不进行样本调换。特别对于flag=3的样本点,是今年追踪调查的样本点,原则上不能进行样本调换。如果因调查小区拆迁等原因无法组织调查,请各街、镇传真说明文件到区局,再由省来进行样本调整。
(三)如果行政区划名称或代码有变动,可按原文件格式直接在相应的字段列中修改,用红颜色标记修改行,并在后面的空白列中详细说明变动的情况;如果调查小区拆迁或其他原因无法实施调查,用蓝颜色标记该行,并在后面的空白列中注明“拆迁,要求更换样本”;对于城乡属性有变化的,必须出具书面说明,经省局核实后方能更改,各地不能自行修改。
三、样本区域边界和边界内外建筑物归属的核查
(一)各普查区、调查小区的地域范围为2010年人口普查划定的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的范围。各地要严格按照原划定地域界限范围和名称代码,对调查小区地块进行跟踪核实,不得自行改变调查地域范围。
(二)使用“全国人口普查地图标绘系统”绘制普查小区建筑物图。对于已绘制完整的普查小区建筑图的普查区,可根据现有的实际情况,在原图上进行修改;原来没有绘制建筑物图的普查区,则必须利用“全国人口普查地图标绘系统”重新绘制,以保证各小区内建筑物不重不漏。
各地于
四、调查指导员、调查员的选聘和培训
各街、镇应积极做好“两员”的选聘工作。尽量选聘熟悉情况、接受能力强、有统计调查经验的人员参加本次调查。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降低调查员入户难度,尽量保持调查员队伍的稳定。省局将于10月上旬召开视频培训会议,我区将组织业务人员和调查员、调查指导员集中收看。
五、调查摸底和调查小区图绘制工作
摸底工作时间为
各街、镇务必在
六、各街、镇督查工作
摸底工作结束后,各衔、镇要组织业务骨干依据计生、卫生、公安、流动人口管理机构等部门资料对所有调查小区的摸底数逐个进行分析比对,及时补漏补缺,切实加强对出生和死亡人口以及流动人口登记质量的监控,特别要检查是否存在漏报政策外的出生人口。人口抽样调查设计的样本量对县级及以下单位没有代表性,各地要做好基层政府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宣传解释工作,让他们放下包袱,抓实出生、死亡等关键指标的登记质量。
调查登记期间,各街、镇要认真落实督查工作,主管领导要与业务人员一起深入调查现场,加强现场指导,及时解决现场登记出现的问题。
七、调查原始数据和主要指标评估上报工作
各街、镇请于
联 系 人:杜洁平 刘学成
联系电话:3939124 3939114
二O一三年九月十六日